我想到一個詞,然後翻了辭海,才知道殺手這詞沒註解?
古代若捉到了小偷,會怎麼樣?
有一種刑罰,就是把手給砍了!
要是沒有證據呢?
那些有權有勢的人,就會請個屠夫,負責把小偷的手給跺了?
這容易嗎?
連證據都找不著,還看得見手嗎?
於是小偷就和屠夫商量,做了隻假手給屠夫交差了事?
後來的人知道了這件事,就開始稱小偷為第三隻手了?
至於間諜呢?
自己找書看吧!
那麼情報員呢?
那是吃公家飯的,私人機構就稱為記者或是狗仔隊?
至於超人呢?
對於演員或是臨時的間差人員,我就不予置評了!
寂人寂事!吉人吉事! 沉默是金還是禁? 找不到對話的人,就把想說的話寫了下來,即使印象開始模糊,也用不著煩惱啦! 曾在Yahoo!奇摩的部落格放了457篇長短不一的文,然後..... 我想到不同的地方塑造不同的我,直到命運的歸宿有了起點! 當你(妳)們想問我是誰時,先表明自己的立場,否則會看不清我的真面目哦! 我又再浪費時間了嗎? 畢竟..... 沉默的歲月中,總是要來段無聲的舞曲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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