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9月27日 星期四

寂人氣事

~經過了家以前待過的公司,順便上了廁所~

然後隨意拿了幾張廣告,想幫該補習機構宣傳!

~哪知道卻起了衝突!~

只不過是借個廁所,並沒有把廁所整個搬走呀!

接著櫃台小姐就打電話報警,要我在原地別動,我也順了意!

然後來了兩對人馬,穿著制服,和以前一樣,沒有出示證件的習慣!
(大概只有便衣才會出示證件吧!)

然後說了些大話後,事情就告一段落了?

沒有!

離開後又繼續逛街去了,等到回到了家
才知道公司有人打電話到家裡!

母親說對方的說詞是,我在警方尚未到達前就以離去!

換句話說,兩組人馬四個人都是假警察,對方的說法才算正確無誤?

反過來說,就和我老是遇到的狀況一樣,惡人總是先告狀?

這似乎是個可悲的世界,因為世人早已分不清愚者與智者!

之前和老闆見面的會談,負責人似乎對500萬元的賠償津津樂道?

因為一位工讀生觸犯了智慧財產權而付出慘痛代價?

看著這家補教業者打著慈善機構的招牌,卻讓人想到了掛羊頭賣狗肉?

這樣也能開私立大學,這財團的背景可不單純?

老闆娘還說過想選立法委員?

當然有些事我都重提過了,不過這些事就是在心理過意不去!

在場的負責人終於表現立場,不歡迎我到私人場所!

好吧!

就這樣了!

因為我已經找到說謊的證據了!

~遇到了警察,記得拿起手機合照張相,然後把車牌也記下來吧!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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