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0月5日 星期五

寂人律事

~這人分明是在敲竹槓!~

另一方的律師也跟著附和?

沒錯!
他的確是個演員

~一位用律呂表達律詩的律師,被當成了冒牌貨,卻自稱是個演員?~

這雞同鴨講的對話,卻讓人鴉雀無聲?

即使我不多話,還是有人覺得我囉嗦,為何如此?

喜歡說話的人,並不能容忍別人善意的道理來突顯自己的無聊?

我總是創造出一大堆台詞,自己卻容易忘三掉四!

我應該感謝哪些演員搶了我的風采,還是將毀謗退還給對方?

~我想找兩條狗前進,就為了找一支箭?~
~後來才發現這劍未曾離去?~

了解這啞謎嗎?

前字頭上兩隻狗,代表隨從!

後來兩個隨從的地位也平等了,每個人都有了口也有了箭!

所以箭代表事,代表單向(不走回頭路?)
劍則代表成就一物,一體兩面?

覺得有點抽象,但解釋又可以理會嗎?

中文的解釋就是這樣呀!

用自己的語言與知識來理解一個中國字
就如同日語草創時期所用的方式一樣?

我一直沒有準備好站在講台上
因為有太多的字我尚未解釋清楚呀!

不過我還是期望沉默可以點石成金呀!

繼續當個默劇中的幽默主角?

不了
我可不姓許呀


再說吧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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