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2月9日 星期日

寂人知事

~富人遇到了讀書人,嘲笑對方身無分文~

讀書人於是說
知識就是力量!

富人聽了更覺得好笑!

這和財富有關係嗎?

讀書人於是問富人識字否?

剛好富人不識字,因為他是以誠信起家,根本不需要靠文字來騙錢!

對於富人的搖頭,讀書人也無奈,就離開了?

後來又來了位儒生,富人的態度依然!

我聽說有人比您更富有呀!

於是儒生就要富人和他一起去拜訪這戶人家!

接著他們就開始一段漫長的旅遊,儒生卻當起了導遊!

直到有一天,兩人到了一個熟悉的地方
卻差點忘了自己的家!

由於富人在旅行中學會如何識字,就專程請位老師回鄉教書
然後開始寫了信,並且開始在各地做起了生意,家境也就變得更富裕了!

回到了家,儒生就對富人說!

~您看,這不就是目的地了?~

~我在網路上放了些短文,富人見了,變得更富有~
窮人見了,卻只想占為已有?

我也想要大笑,卻哭笑不得!

我把部分的文公開,並說明收到文的人可以任意修改!

後來覺得不妥!

於是我又公開部分的文,並註明翻譯不究!

後來....

我乾脆寫什麼就公開什麼,並且聲明自己才是作者
有權任意修改內容!

哪知有人看了我的文,卻要改我的名和他(她)一樣!

我不管資訊公司的使用條文如何規定
因為違背憲法的條文就是失效!

不能違背善良風俗而影響作家的權利!

若自認只是個商人,就選擇永遠被儒生瞧不起吧!

~€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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