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6月21日 星期六

寂人了事

曾把文章分段放在日記中
而且有時好幾篇混在一起

有些有完有些沒完,似乎沒人會去看?

後來我又隨意看了幾篇,覺得厭倦就刪除掉了!

~€~

有些人認為人生沒什麼意義
我會認為是重複的事情多到厭煩
就會想忘記一切!

這樣矛盾嗎?

~€~

其實我沒有寫日記的習慣
因為我連寫字也懶得寫

是有輸入法後,才想寫些有的沒的

因為打字的速度勝於寫字?

原本我也想用聊天來取代掉輸入
不過找人還要找話題很麻煩!

~€~

其實寫過的內容我不會想去看
這樣會矛盾嗎?

我覺得這樣會比較好

因為我會否定以前說過的話
而是依照目前的情況(身份地位)而定!

不要把我的話當成是永恆的真理而迷失自我!

因為我曾經看見過光明
那裡才是存放真理的地方!

光明是什麼?

對我而言,就不過是南柯一夢罷了!

~€~

沒有留言: